“龙舟”比选采购信息BX2016165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仪器设备(或器材、软件等)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采购信息编号:BX2016165)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安装调试费和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报价单位资质要求:中国龙舟协会及国际龙舟联合会认证企业。

3、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的技术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4、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产品相关资料;如有以往做过的类似项目案例资料;或产品原厂商授予的“代理产品授权证明书”的,请在报价时一并提供;

5、付款条件:合同内所有货物及相应发票由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乙方派专人上门安装调试,并经甲方对合同内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银行转帐”方式予以支付。

6、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技术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370234300;

7、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比选事宜,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021-38284569;

8、请各报价单位在2017年1月12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quotation@shmtu.edu.cn;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BX2016165+公司名称。

备注: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4.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部门: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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