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北区广场商业中心(北商铺)招租公告

        为完善上海海事大学配套服务的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提供便利,经学校决定,通过整体规划,在引入市场价格评估机制的同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北商铺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招标单位:上海海事大学
  •         二、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         三、招标项目的位置、面积图:见附件一。
  •         四、具体功能:见附件二。
  •         五、注意事项: 
  1.         1、递交投标文件:2016年3月22日上午9点至12点,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至浦东大道2629号307室,逾期概不接受。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现金)。确定中标单位后10日内退回;通知中标而放弃者,保证金不予退回。
  2.         2、开标、评标、询标、定标:工作小组将审阅投标文件,如需要询标,将电话通知相关投标单位。需要询标澄清问题的投标单位解答询标问题;招租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及询标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3.         3、结果公示:工作小组确定中标单位后,公布中标单位名单(学校网站)。
  4.         4、招租方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投标文件及资料概不退还。
  5.         5、招标说明的解释权属于上海海事大学。
  •         六、投标文件要求:
  1.         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盖章,一式两份。
  2.         2、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           1)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2)拟承租的房屋编号及经营方案、安全措施、设备投入、管理队伍、员工配置等。
    3.           3)租金金额:投标单位所能承担的最高租金额(按附图所示面积计算,单位:元/平方米/天)。
    4.           4)投标文件中应附投标单位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5)经营的质量控制(进货渠道、产品质量、食品卫生的控制等)。
    6.           6)店堂平面布置图。
    7.           7)所报经营内容的类似业绩。
    8.           8)需要提供的水、电、电话、网络、校园一卡通等的容量、参数。
    9.           9)其他。
  •         七、有关说明:
  1.         1、投标单位必须是企业法人。
  2.         2、不接受联合投标。
  3.         3、投标单位可自行专业地、认真地适时查看现场,学校为各间商业房提供水、电、电话、网络、校园一卡通及煤气(仅指餐饮店)的接口和表具,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详细内容。投标单位被视为了解和接受上述属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表示接受。
  4.         4、商业中心的物业管理采取统一管理的方式,餐饮类每平方米8元/月,非餐饮类每平方米4元/月,餐饮单位还需承担餐厨垃圾清运费(按照政府收费标准)。水、电、气、电话、网络等如有使用按用量另行缴付。目前附件二所示面积为指定面积,各投标单位可自行测量并测算投标价格,今后不以面积有差异而调整租金和相关费用。
  5.         5、首期合同为5年(2+3模式签订),在合同期间,学校委托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由海大资产公司与承租户签订合同,将对该项目的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每年进行两次考核,低于规定标准的,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以维护师生正当利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一切由中标单位自负。两年后中标单位通过考核可以续签三年合同,三年合同期同样要接受学校考核。
  6.         6、所有项目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一经发现,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签订合同后,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营业手续。
  7.         7、所有商铺接入“学校一卡通”系统,按月结算,教师和学生可以用“学校一卡通”消费。
  8.         8、投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提供安全保证金1000元/平方米。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首先扣除安全保证金,并由中标单位对事故应发的其它损失作出赔偿。
  9.         9、房租缴纳办法: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缴纳,付二押二。
  10.         10、装修要求:学校已经提供的条件(用电负荷),中标单位不能超过负荷,如经营所需用电量超过所给负荷,要在标书中要表明,否则今后不再受理增加用点需求的申请;商铺内部装修方案须得到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自行承担;有关建筑的外立面修整和招牌的安装,由学校统一规划实施,费用按商铺面积分摊各中标单位。
  11.         11、品牌连锁店、有学校经营经验的诚信单位优先考虑。
  12.         12、经营时间:6点至22点。
  13.         13、招标方实行议标方式。将综合投标单位资质、信誉、业绩以及经营管理理念和方案,报价高低不是确定中标单位的唯一因素。
  14.         1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
  •         八、联系方式:
  1.         联系人:严朝辉
  2.         联系电话:021-50193211     传真号码:021-50193202

        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在2016年3月15日前书面传真咨询,招标单位会将于2016年3月20日统一在上海海事大学校园网答复,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上海海事大学招标工作小组

2016年3月8日

 

 

 

 

 

 

 

 

 

部门: 
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扫码分享本页面
扫码分享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