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受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三、定期分析校党风状况,提出整改建议,制订落实措施,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督促检查党风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了解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纪执行情况;
五、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六、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七、负责纪检文件的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八、承办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工作。
部门负责人:吴学士
联系电话:3828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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