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执行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与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做好学生各项服务,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学生工作部(处)设有学生思想教育科、学生管理科、宿舍管理科、招生办公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事务中心等科室。

一、深入学生基层,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辅导员培训以及评优等工作;

三、负责全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校易班网络文化建设;

五、负责对各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考评工作;

六、负责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并对各学院执行的情况进行考核;

七、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办理学生的退学、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

八、负责学生违纪处分受理和审批工作;

九、负责学生帮困工作、临时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工作,学生勤工助学及资助基金管理工作;

十、负责上海海事大学各类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审核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及贷款代偿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社区公寓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招生工作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政策及实施办法,做好各招生类别有关的宣传、咨询、录取工作,以及相关数据统计及填报工作;

(2)做好新生报到与复查等相关工作;

(3)制订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做好毕业生“双向选择”及毕业生派遣工作;

(4)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信息。

十四、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和教育活动。

十五、负责大学生征兵、军训、国防教育等相关工作。

科室

地点

办公电话

部(处)长

学服322

38284361

副部(处)长(思政 辅导员)

学服314

38284362

副部(处)长(资助 研工)

学服318

38284363

副部(处)长(招生 就业)

学服318

38284364

副部(处)长(武装 管理)

学服314

38284365

武装部

学服303

38284366

思想教育科

学服307

38284385

招生办公室

学服305

38284378

学生管理科

学服309

38284368

宿舍管理科

学服321

38284372

资助中心(奖学金、木兰基金)

学服321

38284370

资助中心(贷款、补代偿)

学服321

38284375

资助中心(贫困生、助学金、勤工助学)

学服321

38284389

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学服319

38284383

就业指导中心1

学服319

38284379

就业指导中心2

学服319

38284381

军事教研室

学服304

38284599

心理咨询中心

学服410

38284387

心理咨询(预约)

学服410

38284390

学生事务中心(值班)

学服201

38284388

学生事务中心负责人

学服201

3828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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