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发扬博爱、乐观、坚毅、进取的木兰精神,上海木兰教育基金会决定增设“木兰奖”奖教金,旨在奖励优秀教师。由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集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四所航海院校每年甄选航海、轮机专业优秀教师各一名,给予每年每人8000元人民币的奖金,从2008年第二十四届开始执行。
(一)“木兰奖”奖教金评奖条件:
- 具备良好的师风、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 教书、科研等,业务水平高,成效突出,成绩显著;
- 年度聘期考核等级为优秀。
(二)“木兰奖”奖教金评奖工作日程安排:
各院校9月1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木兰奖”奖教金评审表》及个人总结材料(500字左右)寄上海木兰教育基金会;9月5日上海木兰教育基金会审定获奖名单,并邮件回复各院校;9月10日(教师节)颁奖。
上海木兰教育基金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