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连续9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4月18日,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举行。会上对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城区、文明单位等进行了表彰。上海海事大学被评为“第十八届(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这是我校第9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

两年来,学校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团结奋斗,锐意进取,以“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主动对接国家和上海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特色发展,不断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水平海事大学努力奋斗。

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大局,贴近师生实际,以上海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学校内涵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涌现出了自愿报名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孙嘉元同学,在返乡火车上不顾污秽口对口人工呼吸救人的陈陆原同学,以及全国师德标兵许乐平老师等模范标兵人物。学校首次获得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一等奖;首次以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际海事组织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落户我校。

“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基层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

撰稿:李佳骐 来源: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哈斯 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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