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校区小车租赁服务”比选采购信息BX2017134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采购信息编号:BX2017134)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以及与本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的服务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服务实施方案。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请一并提供,作为本项目重要的评选依据;

4、付款条件:自每月 1 日起至30日为一个结算月,乙方应在每月30日将相关费用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开具当月租赁费用的发票提交甲方,甲方在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足额支付。

5、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技术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524814090;

6、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比选事宜,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021-38284569;

7、请各报价单位在2017年12月28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quotation@shmtu.edu.cn;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BX2017134+公司名称。

备注: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4.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部门: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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