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科技强国建设——我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试点项目成功落地

      日前,随着信息工程学院安博文教授科研团队“上海安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成功注册,上海海事大学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试点项目正式落地,这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和《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出台后,上海高校第一个无形资产出资入股成功转化的案例。

“先奖后投”,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模式

      为助力科技强国建设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去年以来,学校对接上海“科创22条”,通过管理流程创新、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体系建设,有力促进了学校各类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动力的进一步激发。

      据参与此项工作的我校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莫剑英老师介绍,安博文教授科研团队实施成果转化后成立的“上海安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其“光纤传感监测应用”科研项目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入股,通过引入合作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注册总资本金2000万元。学校以技术入股,占股比例为30%。上海海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代表学校持有技术股,并负责处置该项科技成果转化的所有事项。

      在管理流程上,学校将科研人员的收益与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益捆绑在了一起,把获得的技术股权以75%的比例奖励给安博文团队,通过学校校务会进行股权奖励,然后公示15天。奖励后再注册公司。这从根本上规避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安博文团队的成果转化,之所以取得成功,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学校在制度管理上,采取了‘先奖后投’的创新举措。所谓‘先奖后投’方式,就是在新公司成立之前,完成对科研团队的股权奖励并在公司章程中体现。”我校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徐允连称。

“三权下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一系列激励制度,高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力度加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规定,高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对外投资成立企业,可将股权奖励给完成团队。学校授权上海海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学校所属的全资国有公司)全权代表我校开展知识产权处置工作,含许可、转让、技术持股等方式。

      我校技术转移中心徐允连主任表示,此次学校第一个试点项目的成功落地,将形成灯塔效应,今后给其他科研人员带来更多的激励作用。同时,也会激励一线的科研老师,更加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促进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学校技术转移中心,将充分发挥高校技术对接市场的衔接作用,帮助老师获取市场需求信息,协同推进科研成果应用于市场,进一步推动高校老师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

 

人民日报:科创中心建设提速 创新要素汇聚成链 上海 创新渐成风云

文汇报: “纸变钱”,科技成果转化破困局

中新网:上海高校科研成果“作价入股”企业成功注册 教授成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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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报道
文汇报报道
文字: 
吉娜
图片: 
海大技术转移中心 信息工程学院
编辑: 
石立山 李飞
策划: 
宣传部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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