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化学品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BX2016048

招标方上海海事大学拟启动“化学品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特邀请合格公司前来投标。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

二、投标单位须知

1、合格的投标人或联合投标体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1)《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危险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执行本项目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提供联合体合作协议

2、本次投标采用一次性密封投标报价的方式,即投标人根据学校所提要求填写后附的《投标报价单》,并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可提供对投标件的相关业绩并提供复印件。投标单位需提供服务方案,该方案将作为评标重要参看依据,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3、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设备费、人员费、辅助材料费等一切费用。报价单格式见附件二:报价单。

4、投标单位如有任何疑问,请于2016年7月6日上午10点前将问题汇总发送至电子邮箱:Zjie951065@163.com,我方将于7月6日下午4点前统一答复,请各投标单位到时注意在我方指定电子邮箱内查看(邮箱地址:HSDXCG@163.com;密码:HSDX123456)。

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10:00准时密封送至规定地点(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行政楼230室),过时恕不接受。

6、服务时间要求:8月30号前完成化学品库存的搬迁、仓储分类工作,9月1日正式运行服务。本次招标服务的时间为一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合计三年。

7、招标方将在校纪委监督下统一开标,并由校招标小组对投标方资质、单位信誉、服务方案、业绩及报价等要素综合比选讨论后确定中标方。不一定是报价最低者中标,学校也不向未中标单位说明理由。

8、不论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

三、比选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84569

 

部门: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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