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海事大学委托,对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物业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hcg18-12075)
3、预算编号:00-19-W00055-000-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5、服务地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50号。
6、服务期限: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7、采购预算金额:344125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44125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1日(星期一)10:00,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200082
联系人:李玲玲
电话:021-35968026
传真:021-35968054
前台咨询电话:021-35968090
采购人:上海海事大学
地址:海港大道1550号
邮编: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