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中心

 

上海海事大学后勤中心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后勤中心作为学校职能部门,于2016年3月成立。

后勤中心下设综合科、能源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修缮管理科、餐饮管理科、校园管理科6个行政科室和校医院,全面履行后勤保障管理服务职能;同时,后勤中心餐饮管理科和校园管理科还直接负责学校部分食堂和车队的服务运行。

后勤中心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根据校内服务需求做好资源统筹,代表学校对引入的社会化服务企业进行契约化管理与监督考核,不断完善学校后勤治理体系,服务学校发展,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后勤工作主要职责:学校后勤发展规划、需求分析与策划、管理实施和监督;后勤管理与服务的具体方案及服务费用确定;校内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保障一日三餐膳食供应;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学校节能规划与管理;学校水电气能源供应保障,负责学校水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学校各类车辆运行、管理;落实学校防汛防台相关措施;校内基本医疗服务保障、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学生体检与计划内免疫接种等;后勤保障公益性资源的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后勤保障引入的社会企业履行契约管理和现场监督考核;对校内服务实体履行全过程管理;对外协调与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关系,对内协调学校与各部门、师生的各类服务需求的相关事宜。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校医院1号楼4楼(近学校6号门)

后勤中心综合科电话:38283010

 

后勤中心综合科职责

1.在后勤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后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做好相关信息上传下达和有关事宜的催办、联络和协调工作。

2.负责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后勤人员的动态考勤及劳资福利发放,做好劳务用工管理。

3.负责做好后勤中心各类文书资料的归档管理。

4.负责后勤中心宣传和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后勤中心餐饮管理科职责

    1.在后勤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校园膳食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校内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工作体系,确保食品卫生。

3.负责做好餐饮服务质量考核,完善监管考核体系,加强成本核算,做好食堂供应结构、质量、价格等情况的管理,保持价格稳定,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改善服务态度,最大限度满足师生员工不同的就餐需求。

4.负责做好管辖区域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食堂餐饮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5.积极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的监督检查;负责处理师生对食堂的投诉,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中产生的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后勤中心能源管理科职责

1.学习研究能源政策和能源管理先进经验,修订学校能源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制订学校能源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科室年度预算,提出用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计划。

2.负责学校水电气能源的供应保障工作。保障水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管理,负责落实和监管社会企业的专业维保工作,负责落实水电能源的维修抢修工作。

3.负责学校能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能源管理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经营性单位水、电、气费的收缴工作;分析统计能耗使用规律,做好节能减排宣传工作。

4.负责学校电话通讯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后勤中心修缮管理科职责

1.在后勤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校园基础设施和日常零星修缮及装修改造业务服务管理。

2.负责校内各类修缮(改造)项目的立项、方案报备和审核、服务采购、现场协调、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审价结算和资料归档工作;协助做好物业零星维修的质量监督工作。

3.负责急修、抢修项目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配合完成各项临时性任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后勤中心物业管理科职责

1.在后勤中心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物业及各类专项服务保障管理工作,编制服务需求,制定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管理,强化契约管理,履行监督、评估和考核职责。

2.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物业服务保障协调工作,做好学校重大新建项目和大修项目的前期介入和项目开办、物业接管等工作。

3.负责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制订学校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定期开展宣传,落实分类责任,接受上级检查。

4、负责做好校园公共服务低值易耗物资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后勤中心校园管理科职责

1.在后勤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校园环境的服务保障工作;编制校园室外环境及绿化养护服务需求,提出采购申请,制定服务标准,拟定考核办法,落实质量管理,强化契约管理,对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和考核。

2、负责公务车管理及班车运行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快递中心、有害生物防制、废弃油脂收运、隔油池清淤等专项服务的管理工作,做好服务监督、评估和考核。

4、负责校园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学校应急预案及措施。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校医院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三级预防”、“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做好学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配合商船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做好急救课程的授课工作。

4.在学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组领导下,负责本校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5.负责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工作,负责做好献血组织工作与红十字会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教职工健康普查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综合科 38283010

物业管理科 38283051

能源管理科   38284568、38283029

修缮管理科   38283017、38283019

办公地点:校医院一号楼四楼

餐饮管理科   38283181、38283180

校园管理科   38283204、38283205

办公地点:海馨广场中心西点房二楼

校医院值班急救  38283120

办公地点:校医院一号楼1楼

校医院医保办   38283080

办公地点:校医院二号楼2楼

后勤中心微信公众号“海大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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