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高教所)

发展规划处属于学校的直属部门,是在学校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发展定位、建设目标、改革措施等进行调研、论证,并提出建议、决策依据的职能部门。

发展规划处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研究和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阶段性规划,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编制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

二、研究和制定学校地方高水平大学(学科)、学科平台等规划,跟踪分析学科发展态势和建设进展,并参与学校的校园规划。

三、组织对学校定位、办学理念、机制体制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向学校提供研究报告、政策制度、决策咨询等方面的支持。

四、组织对国家教育政策、国内外高校有关高教改革与发展的法令法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研究,以报告的形式供学校领导参考。

五、组织学校参加上海高校分类评价相关工作,上报主管部门相关信息和自评报告。

六、组织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项目年度预算策划、申报、校内评审、市级评审、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七、组织学校决策咨询项目的研究工作,将研究成果报送校领导,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八、组织学校教学改革和管理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评审等实施管理工作。

九、组织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负责《海事高教研究》杂志的编辑出版。

十、按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订(修订)本部门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和程序文件。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行政楼2楼

联系邮箱:ghc@shmtu.edu.cn

联系电话:

021-38284350 (教学改革和管理改革项目、综合办公室)

021-38284353 (《海事高教研究》杂志)

021-38284355(学科建设、高教学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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