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资产管理处成立于1996年,是学校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和协调部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于2017年成立, 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工作,与资产管理处合署办公。

资产管理处下设:资产管理科、房产管理科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下设:货物与服务采购科、工程与综合采购科

资产管理处部门职责

1、 负责拟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学校批准的规章制度实施或监督实施;

2、检查学校各部门国有资产规章的执行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负责学校资产的产权和权益的管理、产权登记、管理资产产权证、房地产(不动产)权证。

3、组织全校国有资产的清查和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汇总、统计、审核,以及国有资产年审工作;负责对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转让、拍卖等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拟定学校公有房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学校批准的管理制度开展学校公有房调配、核算,组织二级部门用房的考核。

5、负责教职工住宅方面的对外、对内的业务协调与联系;负责办理公有住房和教职工住宅业务方面的相关事务工作。

6、代表学校与校内外有关单位和部门就资产管理、公有房(设施)出租、出借和资产处置等服务或合作方面的协议签定,并监督或实施有关协议和合同。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资产管理科科室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和权益的管理;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证的申办、变更和管理;

3、参与组织全校国有资产的清查,协助财务处做好核资工作;

4、负责全校国有固定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报失;负责建立学校固定和无形资产数据库,并负责固定和无形资产的登记、审核、统计工作;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统计年报的资料收集、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及现场审核工作;

6、负责每个月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计算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资产月报工作;

7、负责对国有资产的转让、出售、拍卖、报废等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学校批准报废物资的处置与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库备品的管理,建立低值耐用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10、负责学校受赠固定资产的资料收集审核、记账价值认定及资产入账审核等工作;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房产管理科科室职责

1、拟订学校公有房管理相关制度,参与公有房的配置和调整方案的制定。

2、执行学校各类公有房的配置和调整决定。

3、 受理学校各部门对公有房的申请和初审,并按照学校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4、负责学校经营性服务用房的出租申报、监督与管理工作。

5、负责对二级部门使用公有房的检查,学校公有房数据信息的建立与管理。

6、管理学校房地产相关权证。

7、 负责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增补工作。

8、办理涉及我校教职工住房情况调查和信息审核工作。

9、负责学校租借社会房产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双限房选购工作。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部门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订学校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实施办法,并组织或协调实施;

2、制订并定期公布采购限额分类标准和采购方式;

3、接受各采购需求部门委托采购申请,根据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采购组织方式和采购方式,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中“集中(集市)采购”、“招标采购”以及“询价采购”等形式的采购工作;

4、组织开展招标代理、进口代理、进口论证代理、协议供应商的遴选工作,建立采购代理机构库和协议供应商库,并建立相应考核机制;

5、组织对进口货物采购必要性的论证和报备工作;

6、根据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采购信息和中标单位信息的发布工作;

7、根据化学品(含危险品、气体)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做好化学品(含危险品、气体)的采购以及协调外借化学品(含危险品、气体)仓库的租用、储存、配送、回收、处置等工作;

8、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采购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货物与服务采购科科室职责

1、负责全校货物与服务的采购管理工作;

2、拟订货物与服务采购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拟定货物与服务采购各类采购形式应执行的限额标准;

4、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根据采购需求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各类采购工作;

5、对授权部门自行采购的工作流程进行检查和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6、负责组织各部门进口货物采购的必要性论证和报备工作;

7、负责做好关于货物与服务方面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

8、建立货物与服务招标代理、进口代理供应商库,建立并维护货物与服务采购供应商库;并进行相关考核工作;

9、根据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采购信息和中标信息的发布工作;

10、负责货物与服务采购过程中各类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工程与综合采购科科室职责

1、负责全校工程类及工程附属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工作;

2、拟订工程类及工程附属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办法;

3、根据学校采购管理办法,接受采购需求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各类项目采购工作;

4、负责对部门“自行采购”工程项目采购程序检查及资料备案工作;

5、建立并维护工程招标代理供应商库;

6、建立并维护工程项目供应商库,供询价或者直接委托实施方式选择供应商;

7、负责做好工程方面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

8、根据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采购信息和中标单位信息的发布工作;

9、负责对工程项目的采购合同初审及备案工作;

10、负责工程采购过程中各类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11、根据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做好危险品化学品的采购以及协调化学品服务单位的仓库租用、配送、回收、处置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办公室名

办公电话

行政楼221室

工程与综合采购科

021-38284558

021-38284559

行政楼223室

房产管理科

021-38284565

021-38284567

行政楼225室

货物与服务采购科

021-38284569

021-38284570

行政楼233室

资产管理科

021-38284562

021-3828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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