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上海海事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立于2021年9月,由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和实验室管理处合并而成,2023年3月,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独立设置,不再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合署。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资产管理科、房产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和综合科。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负责制(修)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公有房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学校批准的规章制度实施或监督实施。

2.检查学校各部门国有资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3.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清查和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汇总、统计、审核,及国有资产年报的编报工作。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报失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转让、拍卖等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自主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数据管理工作。

6.制定学校公有房配置和调整方案,并按照学校的决定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涉及我校教职工住房情况的协查和信息审核工作。

7.代表学校与校内外有关单位和部门就资产管理、公有房(设施)出租、出借和资产处置等服务或合作签订协议,并监督或实施协议或合同。

8.负责实验设备更新、维修维护工作。

9.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

办公地点:临港校区行政楼233室

联系电话:021-38284562;38284563

 

房产管理科

办公地点:临港校区行政楼221室

联系电话:021-38284565;38284566

 

实验室管理科

办公地点:临港校区行政楼223、225室

联系电话:021-38284309;38284306

 

综合科

办公地点:临港校区行政楼229室

联系电话:021-38284550

扫码分享本页面
扫码分享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