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承办国际海事组织船旗国和港口国监督检察官区域培训

12月4日至12月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船旗国和港口国监督检察官区域培训在上海举行。来自中国、柬埔寨、马来西亚、缅甸、老挝、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等国家海事系统的18名学员及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项目。上海海事局副局长吴红兵、上海海事大学副校长施欣、国际海事组织代表侯赛因•贾希特(HüseyinCahitYalcin)先生出席了开幕式。

吴红兵副局长代表上海海事局对各位学员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表示,本次培训项目是本区域内同类培训历时最长的一次,旨在提高履行国际海事公约的水平,加强区域船旗国和港口国监督检查合作和经验交流。希望各位学员能够学有所获,并在学习交流中促进相互理解、共同发展。

施欣副校长代表上海海事大学致欢迎辞。他表示,上海海事大学作为我国海事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成员单位,历来十分重视参与国际海事事务。去年,国际海事组织正式宣布上海海事大学成为其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的主办单位,欢迎各位更多地关注和参与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的各类活动,学校将尽全力为本次培训项目提供支持。

侯赛因•贾希特先生就本次培训课程的渊源及意义做了全面的阐述。

本次培训将由来自国际海事组织、上海海事局、上海海事大学和DNV-GL集团(挪威船级社DNV与德国劳氏GL合并组建DNV GL集团)的8位专家按照IMO的示范课程要求进行授课,内容涵盖《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国际劳工公约》(MLC)和《被认可组织规则》(RO Code)等国际公约、IMO信息系统、案例分析、模拟和实船港口国监督检查等。

本次培训由国际海事组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主办,上海海事局和上海海事大学共同承办。

现场
合影
摄影、撰稿:钱晨佳 来源:商船学院 责任编辑:哈斯 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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