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中间及附加审核

10月25日至28日,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核准,上海海事局组织审核组一行5人,对上海海事大学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中间及附加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及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实施细则》、经修正的STCW公约、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核组对学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审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计划》,10月26日,审核组对我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了审核;10月27日至28日,审核组访谈了学校最高管理层领导,通过分组审核、抽样访谈、观测、查看记录等方式,现场审核了学校质管办、校办、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实验室管理处、资产处、基础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校医院、商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文理学院等14个质量管理体系部门质量活动,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和连续性进行了全面评审。

在首次会议上,我校质量管理体系最高管理者、校长黄有方代表学校对国家海事局审核组专家莅临学校审核表示欢迎。管理者代表、副校长杨万枫介绍了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实施、外部审核、船员培训许可证及其培训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的成果,回顾了自2014年质量管理体系换证审核以来,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情况,以及船员培训等方面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成果。同时,提出了学校申请新增的5个液货船培训项目的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和实施情况。

末次会议上,审核组组长、上海海事局副局长常富治通报了本次审核工作情况和审核、核验结果。审核组认为,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符合船员教育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结合了ISO09001、DNV GL等认证标准,要素全覆盖、文件层次感强,特点鲜明。从事体系管理人员专业、敬业,能够负责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管理,体系运行能连续、有效地实现保证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的既定目标。

为持续改进学校的质量管理体系与运行,审核组出具一般不符合报告6份,提出改进建议项12个。同时要求我校总结成功经验,自我纠错,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黄有方校长对审核组专家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并诚恳地接受审核结论;学校有关部门将认真处理审核组意见,制定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审核发现的不足之处;把审核作为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不断把学校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在我国高等航海教育中发挥更大作用。

本次审核是我校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中间审核,也是新增液货船培训项目的附加审核。审核组通告审核予以通过,证书将获得正常签注。

海事局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组常富治、孙琦、陈国忠、王兴琦、时冬生等专家,我校党委书记金永兴,质量管理体系最高管理者、校长黄有方,管理者代表、副校长杨万枫,副书记、副校长王海威,副校长施欣、严伟,以及学校各受控部门和学院负责人等出席了审核会议。

撰稿:高文胜 摄影:赵剑红 来源:质量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哈斯 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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