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宁波海事法院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12月22日,宁波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惠明等一行5人来校走访,并和我校签署了合作共建框架协议,以加强双方在海事司法审判理论研究、海事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我校副校长杨万枫,法学院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杨万枫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宁波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大学有着悠久的合作历史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一带一路”、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和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为海商法律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为双方的进一步合作指出了新的方向。

陈惠明院长回顾了与我校的合作历史、宁波海事法院建院20余年来所取得成就以及近几年来的司法审判情况。他表示,双方作为海事共同体,在专业方面高度契合,希望双方从新的起点出发,在今后的合作中共同努力,发挥海事司法机关和海事高等学府各自的优势。

杨万枫副校长和陈惠明院长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建立海事法律研讨合作平台、促进海事司法宣传交流活动、完善海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等大框架下开展更加全面、深入的合作。

我校与宁波海事法院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现场
签约仪式现场
撰稿:张琪伟 摄影:张琪伟 陆思怡 来源:法学院 责任编辑:哈斯 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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