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4月18日,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会长、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名誉主任周禹鹏,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管委会主任巢卫林,调解中心主任张巍等一行6人来访我校,并与我校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我校校长黄有方,原校党委书记於世成,法学院负责人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黄有方校长致欢迎辞,向来访嘉宾介绍了我校的办学理念、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整体情况,表示学校支持法学院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的合作。他希望双方能够通过紧密、良好的合作实现共赢。

周禹鹏会长表示,上海海事大学多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在高等教育和城市发展方面的作用明显。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的对接合作,将会促进未来海商海事专业调解的发展。希望双方把握国家战略发展的机遇和对接合作的契机,为上海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法学院院长王国华介绍了法学院的办学历史、人才队伍、学生培养、学术研究等情况。她表示,法学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领域有较丰富的研究和实践经验,愿意通过双方合作的平台为商事调解的发展做出贡献。

张巍主任表示,作为我国第一家专门从事经贸商事领域争端解决的专业调解机构,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取得了较快发展。本次合作对中心在海商海事专业领域的发展意义重大。

在与会嘉宾的见证下,黄有方校长、周禹鹏会长共同为“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授牌,王国华院长与巢卫林主任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希平为张巍主任颁发“校外导师”聘书。

根据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项目(课题)合作、法律咨询、人才培养和实习基地等方面持续开展合作。

黄有方校长致辞
黄有方校长、周禹鹏会长共同为“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授牌
全体合影
会议现场
撰稿、摄影:孙誉清 来源:法学院 责任编辑:哈斯 吉娜
扫码分享本页面
扫码分享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