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评“2012-2013年度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企事业单位”

4月2日上午,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洪浩主持。会上,上海海事大学被授予“2012-2013年度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企事业单位”荣誉称号。

劳动关系是单位与职工最直接、最现实、最广泛的利益纽带,是和谐校园建设的基石。近年来,学校将开展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单位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促进学校与教职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载体。在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由校工会牵头积极组织参加了“2012-2013年度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企事业单位” 的创建申报,经过相关政府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工会推荐、员工满意度测评、评选办公室预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我校顺利通过评审。特别是2013年10月16日上海市总工会委托市教育工会对我校进行的职工满意度问卷调查和现场考察,我校的职工满意度总分较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工作条件和环境、单位发展和前景、领导作风和水平、个人发展机会、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等方面,获得了教职工较大程度上的肯定。

此次“2012-2013年度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企事业单位”称号的获得,充分肯定了我校长期以来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师生的切身利益,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等工作取得的成绩。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学校将进一步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继续坚持以教职工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文化建设为核心,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撰稿、摄影: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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