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智能港口物流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获交通运输部认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以高校为主体协同创新平台认定结果的通知》(厅函科技〔2014〕86号),上海海事大学申报的“智能港口物流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被认定为2013年度以高校为主体的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

“智能港口物流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由上海海事大学牵头,协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科学院、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根据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总体目标进行建设。

该协同创新平台以打造“行业急需、国际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智能港口物流协同创新平台为总体要求;以深化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形成“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示范——行业推广”的创新链为管理机制;以围绕行业急需,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技术成果整体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为科研目标;深化现有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汇聚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努力为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等“四个交通”加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是交通运输部对接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依据《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厅科技字[2013]259号)的有关规定,设立的省部级2011协同创新平台。对于经认定的协同创新平台,交通运输部将创新管理方式,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发挥协调引导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平台发展;并择优推荐参与教育部 “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

撰稿:科技处
扫码分享本页面
扫码分享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