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上海港湾学校日常维修耗材定点采购项目XJ2022043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各项货物与服务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采购信息编号:XJ2022043)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耗材运输费、质保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的服务需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请一并提供,作为本项目重要的评选依据;

4、付款条件:根据甲方实际采购量按季度结算,乙方应在每季度最后1天将相关费用以书面清单形式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开具合规发票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足额支付。

5、如需了解更详细的项目技术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13524814090;

6、如需了解更详细的询价流程事宜,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021-38284569;

7、请各报价单位在2022629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quotation@shmtu.edu.cn;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XJ2022043+公司名称,如未用校方规定的标题格式则视为废标。

8、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9、中标结果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加盖公章)。

10、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双方须于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备注:  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部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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