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本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采购信息编号:BX2016142)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并参考服务需求的内容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运输费、人工搬运费等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的服务需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二:报价单(盖章签字扫描件);
3、报价单位资质要求: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
4、工期、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所有搬运服务项目要求14天内完成。中标方应承诺若不能按期完成搬运工作,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按期完成后经学校验收通过,在中标单位提供正式发票后七天内一次性全额付款。
5、学校于11月8日上午10:00在临港校区学生公寓23号楼组织现场接待和踏勘现场,报价单位可以派员参加,了解本比选内容和要求。如有疑问,请于11月9日下午15:00前将疑问传真至学校(传真号码:021-38283007),学校将于11月10日上午15:00前统一答复。
6、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服务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1-38283051、13524013948。
7、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比选事宜,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021-38284569。
8、请各报价单位在2016年11月16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quotation@shmtu.edu.cn;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BX2016142+公司名称。
备注: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