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获评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日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第一批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校标准校(2016-2020年)名单上海海事大学获评依法治校示范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的“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到2020年,学校要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的总体部署,积极响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7〕14号)相关精神,我校于2017年9月,根据学校自身情况,由校长办公室(法务办公室)负责组织申报创建首批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并随即启动了创建工作。2018年11月,根据市教委统一部署,市教育评估院“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实地评估”专家组对学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评估。2019年1月,市教委公布评估结果,我校和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被评为“依法治校示范校”。

我校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和评估工作得到了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等学院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通过一系列创建工作,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优化了学校治理机构与机制,健全了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增强了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为下一步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学校将以获评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契机,积极开拓创新,继续扎实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全面加强依法治校内涵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施教,不断提升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文字: 
校长办公室
图片: 
校长办公室
编辑: 
石立山
策划: 
宣传部(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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