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25-08-06 撰稿: 摄影: 来源:上海海事大学 责任编辑:

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下称“中心”)成立于2000年11月,前身可追溯至1978年上海海运学院成立的海商法研究室,也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海商法研究的综合性研究机构。2007年12月,海商法研究中心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确定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24年10月,入选上海高校智库。

中心以“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为宗旨,以航运法律和政策研究为特色,重点研究我国海商法以及其他航运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海洋强国、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涉及的法律与政策问题,是国内第一个以“海商法研究中心”命名、全方位从事航运相关法律与政策研究、立法与决策咨询和人才培养的机构。

近年来,中心成员完成的诸多决策咨询成果获得各级领导、部门的肯定性评价。中心主任胡正良教授主持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的制定对我国的影响与我国应采取的对策研究”研究成果,荣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中心成员陆续出版了《〈海商法〉修改基本理论与主要制度研究》《〈鹿特丹规则〉影响与对策研究》《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原理、立法与实践》等高水平研究成果,并主办有“中国海商法青年论坛”等品牌学术活动。

中心主办学术集刊《海大法律评论》,自2005年起连续出版至今,2025年改版为《国际航贸法律评论》。

中心运营“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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