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新《海商法》的展望与实施研讨会”在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航运科技创新大楼召开。作为新《海商法》通过以后学校首次围绕新法实施举办的大型学术会议,本次研讨会汇聚了来自高校、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航运企业、律师事务所及保险机构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新法实施路径与未来发展方向。
开幕式上,初北平校长发表致辞,他指出,新《海商法》的颁布是我国海事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不仅顺应了国际航运实践的发展趋势,也为建设航运强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他以学校正在推进的“云端海事大学”平台和自主研发的“海商法大模型”为例,分析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变革。他表示,学校将持续推动海事法律与科技融合,为新法的落地实施提供有力的人才与智力支持。
开幕式及主旨演讲环节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德岭主持。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於世成教授围绕《海商法》第四章的强制适用与反制裁条款,深入剖析了新法在立法技术与价值取向方面的特色与进步。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正良教授以“《海商法》第四章的修订:继承与发展”为题作主旨报告,系统阐释了“最小双轨制”的设计理念、混合运输制度的完善以及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制度的发展,并指出若干有待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的关键问题。
专题沙龙环节设四个单元,全面深入研讨新法核心制度。第一单元“船舶与船员”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海商法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彭宇主持,上海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副庭长朱杰、江苏海事局船舶监督处三级调研员周静、拍船网(上海)公司总经理王海、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理赔部总经理助理黎迈,就船舶权属登记、司法拍卖实践与船员权益保障等议题展开交流。
第二单元“海事法”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国平主持,青岛海事法院原副院长宋俊文、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新、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张鸣朝,围绕船舶油污损害责任立法的争议焦点与航次租船合同承租人的责任限制权利等问题进行探讨。
第三单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思琪主持,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张永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侯伟、南京海事法院一级法官凌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李雯雯,聚焦于海上货物运输新规、内河运输立法衔接与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效力等前沿问题。
第四单元“海上保险”由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郑睿主持,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庭长张辉、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阎冰、申能保险公司上海航运保险中心高级核赔王亚龙、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昊泽,分析了海上保险合同修订所回应的核心问题与新法对保险实务的潜在影响。
同日,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理事会举行换届大会,进一步凝聚校友力量,共助学院发展。
本次研讨会通过多维度、多视角的深入交流,为新《海商法》的理解与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与实践参考,有效促进了学术研究与司法实务的互动,为推动新法顺利实施与海事法治现代化进程贡献了智慧与力量。

初北平校长发表致辞

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於世成教授作主旨报告

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正良教授题作主旨报告

开幕式及主旨演讲环节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德岭主持

专题沙龙第一单元

专题沙龙第二单元

专题沙龙第三单元

专题沙龙第四单元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