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搜索结果
上海海事大学采购文件编制指南【沪海大采招〔2024〕101号】
除涉密采购项目、小额零星采购项目以及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财库〔 2020〕10号) 2 未按要求开展需求调查 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少于 ... ;(4)保证金及其有效期规定;(5)采购时间安排;(6)评审方法(名称);(7)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8)履约担保;(9)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和金额(如有);(10)其他规定 ... 采购项目收取保证金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保证金收取的方式、金额,退还及不予退还的条件、程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鼓励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预算(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 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项目文件不得设置质量保证金条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二十七条 采购需求部门应当优先采购本国产品 ...
仲杰 - 04/10/2024 - 08:33
上海海事大学进口产品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沪海大采招〔2024〕82号】
10.免税科教用品代理进口档案材料整理规范、移交及时; 11.业务出错记录(如:产生资金风险、业务办理违反合同约定等)。 该项分值30分。 指标1-10各3分, 符合指标要求即得 分,不符合要求则该指标不得分;指标11为扣分指标,1次业务出错扣2分。 ... 办事效率 1.所有 合同能够在接受委托后15个工作日内返回; 2.能够在海关出具免税证明后10个工作日内开出信用证; 3.仪器设备在清关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合同约定地点; ... 4.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结算凭证; 5.业务办理逾期记录。 该项分值20分。 指标1-4各5分,符合指标要求即得分,不符合要求则不得 分;指标5为扣分指标,业务逾期1次扣2分。 服务态度 ...
仲杰 - 04/10/2024 - 08:35
上海海事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沪海大采招〔2024〕83号】
8.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9.与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 ... 10.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采取分包、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1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项目未通过验收; 12.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 13.工程类项目结算中不积极配合审计要求,无正当理由消极拖延,拒绝核对审计结论或拒绝在审计意见上签字; ...
仲杰 - 04/10/2024 - 08:37
上海海事大学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沪海大采招〔2023〕169号】
(三)扣分达到10分,约谈代理机构负责人、责令其提出整改方案并暂停6个月项目代理资格。 (四)扣分达到15分,暂停12个月项目代理资格。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达到一定分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综合平均扣分6分以内,且单项目扣分未出现达到10 ... 分的情况,续签下一年度。 (二)综合平均扣分10分以内,且单项目扣分未出现达到15分的情况,责令其提出新一年度的服务方案后确认是否续签下一年度。 (三)超过以上扣分限额的不再续签。 ...
仲杰 - 04/10/2024 - 08:39
上海海事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沪海大采招〔2024〕344号】
上海海事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加强采购合同执行,提高采购质量,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
仲杰 - 10/21/2024 - 22:34
上海海事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实施细则【沪海大采招〔2025〕111号】
( 2)发布比选公告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少于10日。对已发布的比选公告(采购文件)有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至少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日的 ... 。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若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应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第十八条 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需求部门应及时组织履约验收。 第十九条 验收合格后,采购需求部门应按照学校管理要求及时向采招中心备案、办理资产入账和财务报销手续。 第二十条 ...
仲杰 - 04/03/2025 - 08:58
上海海事大学工程采购实施细则【沪海大采招〔2025〕112号】
( 1)采招中心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采购需求,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文件,经采招中心初审后转采购需求部门、法务办公室审核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经采招中心同意后发布比选公告。 ( 2)发布比选公告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少于10日。对已发布的比选公告(采购文件)有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至少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日的 ... “主选+备选”模式的,采购需求部门原则上应遵循竞争择优、讲求绩效的原则,设立(末位)淘汰机制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协议期内若出现协议供应商数量不满足采购需求时,由采购需求部门向采招中心申请补足采购。 (三)实施采购。采购需求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实施,经部门集体决策在协议供应商内选择。预算金额在 10万元及以上且协议供应商满足3家及以上的情况,需要通过3家及以上比选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 、与原合同的关系等,并按前述流程审查通过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若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采购金额不应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第十八条 ...
仲杰 - 04/03/2025 - 09:00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获批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发布:2012-11-3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 ...
朱玉飞 - 11/30/2012 - 00:00
刘英学教授被聘为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发布:2012-12-10 日前 ...
苏娅 - 12/10/2012 - 16:47
上海海事大学举行第六届 “中远杯”新生辩论赛决赛
发布:2012-12-10 12月6日,上海海事大学第六届“中远杯”新生辩论赛决赛在中远报告厅进行,来自上海申通律师事务所的四位律师和我校纪委的赵睿老师担当评委。 ...
苏娅 - 12/10/2012 - 1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