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上海海事大学外事处(港澳台办公室)成立于2005年5月, 2011年经学校批准更名为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为学校直属部门,归口管理全校国际交流工作。

上海海事大学重视并不断发展与国外(境外)的交流与合作,与分布在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法国、德国、波兰、瑞典、丹麦、挪威、比利时、希腊、马耳他、俄罗斯、乌克兰、澳大利亚、加纳、埃及、坦桑尼亚、肯尼亚、土耳其、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个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上海海事大学与国际海事组织、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国际海事教师联合会、英国皇家特许船舶经纪人协会等国际组织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还与马士基航运集团、日本邮船株式会社、丹麦诺登航运集团、美国福茂航运集团等境外著名航运机构建立了实质性的交流关系。

上海海事大学与国外知名大学联合举办了多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大力发展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主要合作院校包括美国麻省海事学院、美国欧道明大学、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英国斯旺西大学、英国朴茨茅斯大学、法国南特大学等;学校每年聘请长短期外籍教师来校教授专业课或开设讲座,且人数逐年增加。

经教育部批准,上海海事大学自2011年与加纳中西非地区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理学学士学位教育项目。

上海海事大学国际交流处是学校执行国家外交政策和教育外事政策、处理全校国际交流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协助学校制定并执行国际化发展规划和方案;协调全校国际交流活动,为教学、科研提供外事信息和服务;统筹管理校际国际交流和项目并推动其发展;负责学校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实施;负责长、短期海外专家的聘请、报批、外事和生活管理;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证照、签证手续的办理;在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拓展、实施及管理;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等。上海海事大学港澳台办公室与国际交流处合署办公。

>>临港校区
地址:中国上海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行政楼3楼
邮编:201306

联系方式

处长:38284251

因公出国(境):38284253

外籍教师、港澳台事务:38284256

外事接待:38284257

海外学习实习:38284258

国际海事教师联合会上海中心:38284255

传真:+86 21 3828 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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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大道2600号上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行政楼5楼
邮编:200135
因公出国(境):5871 1692转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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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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