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委驻上海海事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

纪委职责

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纪委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专员办公室职责

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重点是校领导班子、市管干部、校二级单位的领导人员以及在选人用人、招生考试、人员招聘、评聘评审、学术科研、基建后勤、物资采购、资产管理、校企经营、合作办学等重要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的监督,依法调查处置职务违法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关于赋予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察权的意见(试行)》 等规定,行使监督权、调查权、处置权。

举报违纪违法行为受理方式:

 1、受理方式:来信、来电、来访。

 2、联系方式:

电    话:021-38284080   

电子邮件:jiwei@shmtu.edu.cn

来访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行政楼315室

举报信箱: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  纪委收

邮政编码: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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